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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材料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
作者:,日期:2020-03-31

  3月30日下午,宁波材料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及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党委委员及其他领导干部(所长助理、职能支撑部门负责人)共二十余人参加了学习会,党委书记李润伟主持会议。

  李润伟组织大家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从总则、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各个方面对《规定》的五章25条内容进行了逐字逐句、原汁原味的学习,并分享了自己的学习感悟和心得。李润伟强调,各个党委委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强化政治担当,切实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个管理支撑部门负责人也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负责、守责、尽责落实在每个工作岗位上。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他首先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及意义、制定所遵循的原则和特点进行了解读,随后从总则、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党员及领导干部请示报告、监督与追责等方面领学了《条例》全文,并指出要进一步搞好学习培训、细化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例》的贯彻落实。

  党委委员、副所长张瑞丽为大家解读了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通知精神,她结合党史讲述了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的历史过程,梳理了各分院分党组、院属各单位党委需要向院党组请示的10类事项、需报告的9类事项以及需报备的5类事项,并指出所党委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编制请示报告事项清单,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

  参会人员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围绕学习内容交流了学习体会。

  所长黄政仁在讲话中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体现纪律和规矩意识的“试金石”,强调了过程与结果的统一,对工作的实效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加强纪律建设的过程中,要把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建设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以此来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执行。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到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李润伟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党委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要做到有计划、讲实效,大家在学习时要始终秉持着谦虚谨慎的学习态度,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领导干部作为推动研究所发展的排头兵,要做讲政治的表率、牢固树立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自觉增强纪律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时时守纪律、事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无论是抓学习还是守纪律,贵在长期坚持,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自身建设和对初心使命的不懈坚守才能取得实际成效,从而形成推进宁波材料所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强大合力。

李润伟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李勇领学《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张瑞丽解读院党组文件精神

黄政仁讲话

会议现场

  (党政办 黄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