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科材发党字[2011]7号
所属各部门、新能源所、先进制造所: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科发党字〔[2011〕]37号)文件要求。经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研究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所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严 庆 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所长
副组长:崔 平 党委委员、所长
成 员:王蔚国 党委委员、副所长
何晓南 党委委员、副所长
李 勇 党委委员
何天白 先进制造所所长
戴 宁 新能源所所长
邵正荣 纪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