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委员会关于纪委委员分工及主要职责的通知
科材发党字[2014]1号
院属各部门:
为了切实发挥纪委的监督保障作用,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纪委各项工作的有序发展,所党委研究明确了纪委委员的分工及主要职责。
纪委书记:田申荣,主持纪委全面工作。
纪委副书记:陶永怀,协助纪委书记工作,纪委书记不在单位时,履行纪委书记职责。负责召开纪委委员会议,研究讨论相关工作;组织本单位党员、科研骨干、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时处理群众检举、控告申诉材料,负责交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对全体党员不断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负责督促检查由纪检委员承办违纪案件的核查和审理工作;安排各党支部、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纪委委员:方省众,侧重分管基建采购方面的工作,对科研经费使用、物资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管理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调研、宣教工作。
纪委委员:刘兆平,侧重分管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工作, 做好对科研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完成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纪委委员:吴爱国,侧重分管学术道德建设方面的工作,加强防治严重学术不端行为制度建设,提出相应的工作方案与措施,配合做好学风建设工作。
中共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委员会
2014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