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竞争性选择资金存放银行公告
为提升资金管理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76号),现开展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的竞争性选择银行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资金存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一年期定期存款。
二、参与银行基本资格条件
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已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金融案件及重大违约事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各参与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否则投标无效。
三、选择银行数量
本期拟选择不超过3家银行作为定期存款存放银行,每家存款金额不低于5000万,具体视投标情况而定。
四、参与银行需提供资料
1、参与银行所属总行的基本情况及经营状况指标(见下表),数据应来源于已披露的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数据必须真实、准确。
2、承诺的服务水平。
3、承诺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
4、廉政承诺书(见附件)。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均需加盖竞标行公章,密封递送我单位。
五、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与银行应于2021年9月18日下午5时前将材料密封送交至财务管理处刘老师(行南404),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作无效标处理。
六、评选结果公告
评选结果将在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网站(http://www.nimte.ac.cn/)发布公告,请关注。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 财务管理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