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材料所所地合作与技术转移办公室获批浙江省首批重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
2010年11月15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文(浙科发成[2010]229号),公布浙江省第一批重点科技中介服务结构名单,宁波材料所所地合作与技术转移办公室名列其中。11月22日,在2010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活动周开幕式上,举行了浙江省第一批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授牌仪式。
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 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成[2010]110号),目的是“大力培育和发展我省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完善自主创新体系,加速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 据悉,“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重点支持一百家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并给予重点支持。经浙江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宁波材料所所地合作与技术转移办公室等30家机构成为浙江省首批获此殊荣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对重点培育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给予支持,重点支持中介服务机构不断完善工作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浙江省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作出应有的贡献。
近两年来,通过研发团队和转移办的共同努力,宁波材料所已有“绿色聚丙烯发泡材料技术”、“高性能低成本聚酰亚胺热塑性工程塑料的小试技术”、“生物基无醛木材胶粘剂技术”、“ 高强中模碳纤维(T800)项目”四项重大科技成果成功实现了转移转化。到目前为止,宁波材料所所已与企业共建了26家工程中心(研究中心),接受来自企业委托的技术开发项目32个,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47个;同时,宁波材料所积极参与中科院与浙江省开展的“432”合作计划等各项活动,先后派出46位科技特派员到地方政府、企业挂职锻炼,其中8人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38位到企业生产第一线,发挥着科技支撑产业的作用。
(供稿:转移办 孙颖莉)